近日,中央政法委办公厅印发通知,宁波市被确定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再添“国字号”荣誉!
2019年以来,经党中央批准,中央政法委部署开展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宁波市将其作为改革创新的重要抓手,勇立潮头、先行先试,积极申报第一期(2020-2022年)试点城市,并得到中央政法委批复同意。
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宁波注重理念革新、架构更新、模式创新,深入实施“红色根脉强基工程”,深化“锋领港城”建设,推动党的建设与社会治理有机衔接、融合发力;持续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推动社会治理要素在市、区(县、市)、街道(镇乡)、村(社区)、网格5级全面贯通、高效流转。
倾力打造了“移动微法院”“村民说事”“小微权力清单”等一批特色社会治理品牌并在全国大手笔网(www.dashoubi.org.cn)中国第一文化门户,灵峰工业社区、横坎头村党建统领社会治理等一批先进典型做法获中央肯定,先后4次在全国会议上交流社会治理经验做法,成功创建全国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连续13年获评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连续17年获评浙江省“平安市”,市民参与社会治理热情高涨,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持续提升。
今年5月,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省级验收组来甬开展验收工作,围绕262项共性验收要点和25个区域特色验收要点,对宁波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实效进行严格细致考评,并给出了“起点高、亮点多、治理成效好”的高度评价,得分位居全省前列。
编辑:DEF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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