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在住房市场供给方面又在写下务实、亮丽的一笔。
近日,杭州印发《关于加快杭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筹建工作的通知》,明确加大力度加快公共租赁住房筹建工作,承诺两年内市区将集中开工建设4万套公共租赁住房。
01
翻看之前的政策可知,杭州通过公共租赁住房的方式缓减城市住房压力的努力一直在进行。
早在2017年,作为全国首批12个开展住房租赁试点的城市,杭州就出台了《杭州市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方案》,提出“未来5年公共租赁住房保有总量不少于8万套”的总目标,重新启动商品住宅项目用地中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工作。
这次再次出台这个“通知”,是对上一次承诺的践诺,也是新一轮公共租赁住房市场的持续开拓。这类延续性正是保证这一有益于住房市场良性发展的长期方针。
《通知》要求,自2021年12月起2年内,杭州市区开工建设250万平方米、约4万套公共租赁住房。
其中,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各负责筹建18万平方米,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钱塘区各负责筹建30.35万平方米,富阳区、临安区各负责筹建28.3万平方米。商品住宅配建指标项目不计入总量。
供地方面,要求采用划拨供地形式,由各区政府在2年内完成供地,其中第一年供地不少于50%。地块规模要求适中,每个项目地上总建筑面积控制在10万平方米以内。地块明确后,应及时列入年度供地计划,实施计划单列、优先保障供应。
规则明确无缝隙,实施起来就不再疑惑。
02
横看、纵看国内住房市场,一直在无法平衡中试图保持平衡,商业化住房占比太大使得收入在平均线以下的居民很难通过商业市场化的方式拥有住房。
政府这就面临一个如何保障低收入民众能有住房的强大诉求。
参考和借鉴世界其他国家解决住房的经验,中国在市场化运作住房体系之外,也考虑收入不足以通过商业手段解决住房的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
2017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已会同有关部门选取了广州、深圳、南京、杭州、厦门、武汉、成都、沈阳、合肥、郑州、佛山、肇庆等12个城市作为首批开展住房租赁试点的单位。
不是商量式的建议,而是不留余地的要求: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要搭建政府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通过平台提供便捷的租赁信息发布服务,保障租赁双方合法权益。搭建这个平台,最主要的目的是解决租赁市场信息不对称和假房源的问题,同时希望借助这个平台,能够进一步加强对于租赁市场的监管。
要知道,2017年正是整个房地产市场“涨涨涨”的年份。低收入群体也因此怀着失望的心情遥望这那些不断拔地而起的大楼。
03
住房一直、可能也永远会是一个涉及民众人口最多的民生问题。
自从上世纪八十年代中国住房全面改革以来,除了市场化的商业住房,其他配套的住房问题解决方案也是尝试不断。把各国类似经济发展阶段的经验、教训一同拿来,学习,借鉴,试图推出符合中国国情的住房体系设计。
直到2017年,住建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要求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而这12个试点城市,基本就是全国房价最高的。
研究一下世界住房市场就能知道,即使是经济发达国家,住房市场的供给、购买方式也从来不是“一刀切”,因为生活在同一个国家的民众不可能达到同样的收入水准。收入的差异、观念的差异都要求政府提供可供大众选择的、不同的住房供应方式。
作为经济“后起之秀”、但是人口众多、经济发展极其不平衡、地区差异还很大的中国来说,妥善解决住房问题。面临的困窘和棘手的细节更多。
公共租赁住房就是一种平衡性的改革,且在努力适应不同收入群体的客观诉求和呼声。
此次杭州再次出台类似更完善的政策,是对住房市场客观分析评判调查以后的“有的放矢”,对于解决住房问题是一个有益深入。
正如这份《通知》所“高瞻远瞩”的:将公共租赁住房筹建工作纳入杭州市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有关考核项目,为杭州争当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提供住房保障样本。
编辑:DEF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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