蛮多人觉得,自家的微信朋友圈,想发啥里就发啥里,人家管不着。但事实上,微信朋友圈并不是你想发啥里就可以发啥里的。前几日,开化一个女子就因为在微信朋友圈随意辱骂他人,被拘留了。
8月18号,开化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工作人员在微信朋友圈看到一条信息,内容是两张交警在道路上执勤的照片,发布信息的人还在照片下方配了一句明显针对执勤交警的、带有侮辱性的评论。
听讲这个事体后,开化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的警察阿叔马上开始调查,确认了发这条信息跟侮辱性评论的人是一个姓李的女子。
被依法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询问后,小李承认了自家在微信朋友圈侮辱执勤交警的违法事实。
原来,当日上午9点钟光景,在开化县桃溪路龙顶路段一处非机动车道的开口处,执勤交警发现两把违停的电动三轮车,影响了其他车辆的正常通行。呼叫寻找车主后,执勤交警确认了其中一把违停的电动三轮车是附近一家店的老板小李的。
执勤交警要求小李将违停的电动三轮车开走。小李危险不爽,就拍了执勤交警的照片,发到微信朋友圈里,还在评论中写了一句带有侮辱性质的评论,发泄自家心里的不满。
开化警方调查后认为,小李在微信朋友圈发布辱警言论,性质恶劣,严重损害公安民警形象,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已构成寻衅滋事,所以在8月18号依法对小李作出了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老佛倪曰: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微信朋友圈同样不是法外之地。公安民警依法履职受法律保护,市民如有异议可通过正当途径表达诉求,如果为了发泄私愤,在网络上肆意辱骂他人甚至公安民警,是会受到惩罚的。
编辑:DEF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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