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下午,温州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七次会议。会议决定,自2021年起,每年的3月12日为“温州人才日”。
为什么专门设立“温州人才日”,为什么选定“3月12日”?
往前追溯可知,就在2021年温州两会期间,温州市人大代表、温州职业技术学院院长方益权向大会提交了一份由他领衔、32名代表附议的《关于设立“温州人才日”的议案》。代表们联名建议,通过地方立法将每年3月12日定为“温州人才日”,营造尊重人才、重视人才的浓厚氛围,树立温州爱才聚才的崭新标杆。
人才,在某种意义上代表着一座城市的核心竞争力,全国各地近年来的“人才大战”轮番上演并不断加码。人潮汹涌中,温州也不例外。
早前,2018年5月,温州出台《关于高水平建设人才生态最优市的40条意见》;2019年12月又发布了《人才住房租售并举实施办法》。
其中令人印象深刻的是,温州推出“符合条件的优秀本科生买房打7折,租房3折”等优惠政策,当时一度登上微博热搜榜,获上亿点击阅读。
2020年8月,温州市委人才办又对原有的“人才政策40条”进行升级,增加了对新全职来温工作的35周岁以内博士研究生可给予6万元就业补贴等内容,并提出了六个“最高1000万元”的政策支持。随后,温州引才好声音连绵不断。
“当前,温州的发展比任何时期都更需要各路人才的助力。”方益权表示,在这样的时代背景和现实环境下,代表们联名提出《关于设立“温州人才日”的议案》,建议通过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确定设立法定的“温州人才日”,以此树立温州爱才聚才的崭新标杆。
让包括李校
编辑:DEF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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