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显示,李佳琦公司上海妆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申请注册的“Oh my god,买它买它!”声音商标于12月4日被驳回。我国的《声音商标形式和实质审查标准(试行)》显示,一般情况下,声音商标需经长期使用才能取得显著特征,商标局可以发出审查意见书,要求申请人提交使用证据,并就商标通过使用获得显著特征进行说明。
据@澎湃新闻,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表示:“李佳琦注册声音商标不是合法与否的问题,主要是看声音商标是否有显著性的问题。只要有显著性那就是可以注册的。至于判断显著性,是相关审批部门说了算。”
编辑:DEF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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