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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举行2018年第三季度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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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11-05 10:35:41

   来源:人社厅

 
  10月31日,人社部举行2018年第三季度新闻发布会,通报2018年前三季度工作主要进展情况和下一步工作安排,发布解读前三季度就业、社会保障等数据。
 
  人社部新闻发言人卢爱红通报有关情况
 
  就业工作
 
  前三季度,我国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1-9月,累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107万人,同比增加10万人。
 
  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36万人,同比增加3万人。
 
  三季度末,全国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82%,降至多年来低位。
 
  9月份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为4.9%,同比略降。
 
  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扎实推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
 
  重点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帮扶工作,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深入实施“三支一扶”计划,选派2.6万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
 
  二是持续加强就业扶贫、技能扶贫工作。
 
  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聚焦提升劳务组织化程度,深入推进劳务协作,组织各地推荐第二批就业扶贫基地和典型企业,推广一批劳务品牌。
 
  深入开展技能扶贫培训活动和技能脱贫千校行动。
 
  三是支持鼓励创业工作有序开展。
 
  进一步加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建设。
 
  第三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圆满落下帷幕,92个项目获奖。
 
  四是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不断加强。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施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监测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体系建设持续推进,建立中国北京、天津、广州、深圳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五是公共就业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做好台港澳人员就业许可取消后的有关工作衔接。
 
  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大中城市联合招聘活动,组织开展全国金秋招聘月活动。
 
  大力开展失业保险援企稳岗和技能提升工作,1-9月,共向32万户企业发放稳岗补贴96亿元,惠及职工2997万人;向38万人次发放技能提升补贴6.2亿元。
 
  在失业动态监测月报基础上,选择30个重点城市开展失业动态监测旬报工作。
 
  下一步工作安排
 
  1
 
  统筹抓好高校毕业生、去产能职工、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等各类群体就业,拓展就业渠道,兜牢民生底线。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全力推进就业扶贫,拓宽就地就近就业渠道,深入推进扶贫劳务协作,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脱贫。
 
  2
 
  发挥创业带动就业作用,加强创业服务,鼓励支持各类群体创业。
 
  3
 
  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贯彻落实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推动各地出台配套政策。
 
  4
 
  着力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深入研究健全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强化就业形势分析研判,加强政策储备,完善工作应急响应机制和应对预案,适时出台稳就业政策措施。健全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体系,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
 
  社会保障工作
 
  进展情况
 
  一是社会保险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全民参保计划稳步推进。
 
  截至9月底,全国基本养老、失业、工伤参保人数分别为9.3亿人、1.94亿人、2.35亿人。深入落实为贫困人口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政策,推进应保尽保。
 
  截至9月底,享受代缴保费的贫困人员2053万人,其中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1302万人,代缴总金额超过21.2亿元。
 
  大力推进以工程建设项目为重点的工伤保险参保扩面工作。
 
  二是制度进一步完善。
 
  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9月14日,人社、财政两部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实施办法,目前正在组织各地贯彻落实,并部署具体资金缴拨工作。
 
  三是待遇水平进一步提高。
 
  2018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有序推进,目前,各地区企业退休人员已全部发放到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发放到位。
 
  四是社保基金运行总体平稳。
 
  1-9月,基本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基金总收入3.93万亿元,同比增长18.2%,基金总支出3.45万亿元,同比增长16.5%。
 
  稳步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工作。
 
  截至9月底,北京、山西等15个省(区、市)政府与社保基金理事会签署委托投资合同,合同总金额7150亿元,其中4166.5亿元资金已经到账并开始投资。
 
  继续加强年金基金市场监管,全面开展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控,组织开展社会保险经办风险管理专项行动省级互查。
 
  五是社保经办管理服务进一步加强。
 
  持续开展社保窗口作风建设。
 
  平稳有序推进社保费征收体制改革。
 
  下一步工作安排
 
  1
 
  巩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成果,以快递业为切入点,积极探索建立新经济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制度。
 
  2
 
  立足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贫困人口全覆盖,继续做好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工作。
 
  3
 
  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研究提出继续降低社保费率具体办法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降低养老保险费率具体方案。
 
  4
 
  指导各地做好基金收支情况测算、风险监测、防控监督工作。
 
  5
 
  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推动落实年金基金制度,稳步推进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
 
  6
 
  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和大数据手段,努力实现“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着力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提升服务水平。
 
  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进展情况
 
  一是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
 
  分系列推进职称制度改革,自然科学研究、会计系列改革指导意见已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完善职业资格制度。
 
  开展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
 
  做好留学人员、回国专家、博士后工作,稳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
 
  二是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扎实推进。
 
  贯彻落实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政策措施。
 
  制定印发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意见。
 
  做好技工院校招生工作,加强技工院校校企合作,开展第一届全国技工院校教师职业技能大赛。
 
  成功举办第45届世界技能大赛全国选拔赛,启动世赛集训工作。
 
  下一步工作安排
 
  1
 
  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深入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加快建立符合不同类型人才成长规律和实际特点的评价机制。
 
  工程、体育教练员、民航飞行等系列职称制度改革指导意见,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审核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推荐人选。
 
  会同相关部门,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文件,开展工程建设领域“挂证”问题专项治理。
 
  继续做好留学人员、回国专家、博士后工作等,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继续开展新疆和西藏特培工作。
 
  2
 
  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推动各类企业落实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政策措施。
 
  印发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等文件。
 
  推进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出台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政策措施及建立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等配套文件,印发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意见。
 
  大力发展技工教育,继续推动校企合作。
 
  劳动关系工作
 
  进展情况
 
  一是劳动关系协调工作持续加强。
 
  部署实施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继续深入推进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落实落地。
 
  做好企业薪酬调查工作,进一步加强企业工资分配宏观指导调控。
 
  推动劳动标准体系建设,指导各地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探索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持续深化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积极推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建设。
 
  二是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效能进一步提升。
 
  前三季度,全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共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29.7万件,同比上升6.7%,办结案件117万件,调解成功率为67.7%,仲裁结案率为88.9%。
 
  三是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不断加强。
 
  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完善地区间监察执法协作机制,实行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省级联动处理机制。
 
  完善治欠保支制度机制,印发2018年省级政府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细则,加大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上半年,全国各级人社部门公布重大欠薪违法行为1059件,人社部公布两批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欠薪违法行为,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推送2批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
 
  各地人社部门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1800件,公安机关立案1289件。
 
  前三季度,各地人社部门为131.3万名劳动者(主要是农民工)追偿被拖欠工资等待遇129.8亿元,同比分别下降43%和32.5%。
 
  下一步工作安排
 
  1
 
  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工作。
 
  全面建立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做好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和工资指导线发布工作。
 
  进一步推动深化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
 
  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继续深化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建设。
 
  加强对劳动关系形势的分析研判和预测预警,坚决防范劳动关系领域矛盾风险。
 
  2
 
  做好调解仲裁工作。
 
  进一步推进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建设,不断加强专业性调解机制建设,不断完善裁审衔接机制,创新调解仲裁制度,建设“互联网+调解”在线服务平台,探索构建“互联网+仲裁”在线服务平台,增强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和处理能力。
 
  3
 
  坚决做好治欠保支工作。
 
  研究出台完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指导意见。
 
  加强日常监察执法,畅通劳动者举报投诉渠道,加快推行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加大重大欠薪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和违法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依法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从11月1日至明年春节前,以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易发欠薪行业为重点,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执法检查,全面排查欠薪问题和欠薪隐患,摸清底数,依法严厉查处欠薪违法行为,确保辛苦一年的农民工们拿到钱回家。
 
  行风建设情况
 
  今年6月,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人社部部署在全系统全面深入开展行风建设,现在已经过去4个月,各级人社部门紧紧围绕“正行风、树新风,打造群众满意的人社服务”的总体目标,按照全系统行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确定的重点任务,迅速行动、扎实推进,人社系统行风建设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是编制办事清单指南
 
  对系统和部本级审批服务事项进行了摸底梳理,近期将向社会公布。
 
  各地也积极梳理公共服务办理事项清单,比如湖北省制定《全省人社公共服务事项指导目录》《全省人社公共服务“四办”清单》,实现全省人社公共服务事项统一对外;江苏省印发《关于统一和规范全省人社系统审批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工作方案》,实现省市县三级人社部门公共服务事项的名称、服务依据、申请材料、办事流程、办理时限、表单内容“三级六同”。
 
  二是专项清理证明事项
 
  正加紧清理由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目录。
 
  各地也积极精简相关办事证明材料。例如,湖南省在企业社保基数申报等7项公共服务事项中,取消需要提供的18项证明材料;吉林省整合融合各业务系统和公共服务平台,通过人社数据的共享互通,实现持卡人身份证明材料不用交。
 
  三是推进标准化信息化建设
 
  修改完善社会保险经办、人力资源服务、公共就业指导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积极推进各地实现就失业登记、社保登记和用工备案办理“三个入口”登记合并为“一个入口”登记,今年年底前完成。
 
  落实全面取消社会保险待遇资格集中认证的规定,与公安、医保、卫健等部门合作,积极推进跨部门数据共享和信息比对,完善远程自助认证功能。
 
  各地也积极做好相关工作。例如浙江省以“八统一”标准(“最多跑一次”事项的主项名称、子项名称、适用依据、申请材料、办事流程、业务经办流程、办理时限、表单内容省市县三级统一)规范事项,以“三个打破”(打破处室、层级、部门信息孤岛)推进数据共享,以平台建设促进“服务下沉”,大力推动人社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福建省修改完善《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管理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构建窗口单位公共服务新型标准体系。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
 
  积极总结、广泛宣传、大力推广各地在加强系统行风建设方面的典型经验做法和富有特色的“服务品牌”。
 
  在全国范围部署开展明察暗访,上半年对10省开展了明察暗访,各地的公共服务部门在10月到现在已经对另外20省又开展了全新一轮的暗访。
 
  同时建立负面案例警示教育机制,定期通报负面典型案例,推动各地各单位以案为鉴、改进作风。
 
  问答
 
  环节
 
  中央电视台记者
 
  前三季度的就业总体情况怎么样?2018年就剩下两个月时间,您对今年就业形势是怎么看的?
 
  卢爱红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是人社部门为大局做贡献最重要的一项工作。今年前三季度,按照中央稳就业的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共同努力扎实做好各项就业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综合就业统计监测和调研情况看,前三季度我国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1
 
  就业核心指标运行良好
 
  城镇新增就业平稳增长,1-9月累计城镇新增就业达到1107万人,比去年同期增加了10万人,提前一个季度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
 
  9月份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为4.9%,同比略有下降;三季度末全国城镇登记失业率3.82%,降至多年来低位。
 
  从重点群体就业来看,重点群体就业稳中向好,虽然今年820万高校毕业生,但就业总体稳定。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稳中有进,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力度加大,前9个月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36万人,同比增加3万人。
 
  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基本平稳。我们对100个城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市场供求数据进行分析显示,三季度人力资源市场的求人倍率是1.25,环比、同比均有所上升,这表明招聘岗位数量大于求职人数,而且增加幅度是环比、同比都有上升。从近期调研和监测情况看,企业用工也总体稳定。
 
  2
 
  今年以来,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经济结构不断优化,质量效益稳步提升
 
  这些都对扩大就业、稳定就业、提高就业质量形成了有力拉动。
 
  特别是新旧动能持续转换,新动能持续增长,对新增就业的支撑达到了2/3的支撑能力。
 
  前三季度新登记注册的企业数超过500万户,日均超过1.8万户,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持续显现,为稳就业增添了后劲。
 
  下半年来,人社部加大了就业创业政策的落实力度,组织开展金秋招聘月等专项就业服务活动,采取多种措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稳妥做好去产能职工安置工作,同时根据今年就业形势特殊变化,深入研究就业领域储备性政策。这些都为就业形势稳定奠定了基础。
 
  3
 
  我国就业总量压力依然很大,就业结构性矛盾仍然十分突出
 
  当前国内外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也在增多,这些都会对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和就业带来影响,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就业工作,我国经济发展总体向好,创新创业活力强,市场回旋余地大,各地区各部门努力推动政策落实和服务增效。
 
  有了这些积极有力的因素支撑,我们对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保持就业局势总体稳定充满信心。
 
  山东广播电视台驻京记者
 
  前一段人社部财政部共同印发《关于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意见》,请问出台这个《意见》的目的和考虑是什么?下一步有什么具体措施?
 
  卢爱红
 
  人社部和财政部印发了这一文件,是为了落实中央印发的《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和《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根本目的是要加强我国技能人才的培养,更好地支撑我国经济结构转型,提升我国人力资源整体素质。
 
  文件出台前,我们开展了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试点已经成熟,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推开。
 
  我国长期实行企业学徒制,计划经济时期包括改革开放以来,一直实行师傅带徒弟的制度。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实际需要、培养技能人才的需要,对传统的师傅带徒弟的学徒制进行了适当改革,推出新型“学徒制”,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为主、院校参与的基本原则,在企业全面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的制度,企业导师和学校教师对学徒进行培养的全新模式。
 
  目的是进一步发挥企业主体作用,通过企校合作、工学交替方式,组织企业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等人员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培训,促进企业技能人才的培养,壮大和发展我国产业工人队伍。
 
  这项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建立企校双师联合培养制度。企业选拔优秀的高技能人才担任学徒的企业导师,企业导师着重帮助学徒逐步掌握并不断提升职业水平和职业素养。
 
  二是学徒培养实行弹性学制和学分制。结合企业生产、学徒工作生活实际采取弹性学制,实行学分制管理。鼓励和支持学徒利用业余时间分阶段完成学业。
 
  三是健全企业对学徒培训的投入机制,学徒在学习培训期间,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工资,而且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承担带徒任务的企业导师享受导师带徒津贴,津贴标准由企业确定,津贴由企业承担。
 
  四是完善财政补贴政策。补贴标准由各省人社部门会同省级财政部门确定,学徒每人每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低于4000元,并根据经济发展、培训成本、物价指数等情况逐步提高。
 
  人社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抓好新型学徒制工作落实,从今年起到2020年底,努力形成政府激励推动、企业加大投入、培训机构积极参与、劳动者踊跃参加的职业技能培训新格局,力争培训50万人以上的企业新型学徒。从2021年起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力争每年培训学徒50万人左右。
 
  经济日报记者
 
  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打造双创的升级版,怎么理解这个升级版的概念?未来人社部将采取哪些具体举措推动这项工作?
 
  卢爱红
 
  双创是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人社部门在其中也承担了重要职责。国务院出台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文件,必将对创业创新、带动就业发挥重要作用。对人社部来说,重点是做好优化服务、提升基础能力和引导各类群体创业带动就业等方面的工作。举措主要是两个方面:
 
  一个方面是全方位提升对创业创新的服务水平,做好四项工作:
 
  (一)完善对新就业形态的支持措施。完善新业态劳动用工管理和服务,研究出台指导意见。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建设“网上社保”。
 
  (二)加强职业培训和技能服务。全面梳理职业技能培训权力清单、服务清单,强化校企合作,加快技工院校教学和企业实际需要的对接,大力开展创业培训,将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劳动者全部纳入创业培训的范围。
 
  (三)提升创业服务水平。深入实施创业服务能力提升行动,推进全国创业孵化基地建设。
 
  (四)开展创业创新系列活动。今年全国双创活动周期间,人社部举办了第三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总决赛,各地积极开展各类活动营造浓厚的创业氛围。
 
  第二方面是引导重点群体创业创新,也是四项措施:
 
  (一)深入实施高校毕业就业创业促进计划,落实面向大学生等群体的创业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孵化基地奖补等政策,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
 
  (二)实施返乡创业带头人培养,农民工返乡创业培训等专项行动,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
 
  (三)研究制定促进科技人员柔性流动、鼓励科研人员离岗创业等政策,破除人才流动的体制机制性障碍,支持科研人员投身科技型创业。
 
  (四)深入实施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建设留学人员创业园,提升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便利化水平。
 
  以上就是打造双创升级版人社部门要做的主要工作。
 
  新华社记者
 
  7月人社部公布了第一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黑名单”,近日公布了第二批,请问联合惩戒的效果目前怎么样?对于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下一步还将采取哪些具体举措?
 
  卢爱红
 
  今年7月12日,人社部举办了专题新闻发布会,首次向社会公布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黑名单”。10月11日,又发布了第二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黑名单”,包括25家用人单位和5个自然人。
 
  “黑名单”发布以来,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关于对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要求,积极开展联合惩戒工作。主要包括: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等方面对违法失信主体予以限制。
 
  这些措施都取得了显著成效。据了解,在“黑名单”中已有部分企业因限制措施而无法承揽工程建设项目,受到应有惩戒。
 
  当然“黑名单”及其联合惩戒的效果不仅体现在对违法主体的惩戒上,通过公布“黑名单”、联合惩戒,在全社会范围内也产生了积极警示和教育意义,为营造诚信守法经营氛围、建设和谐用工环境起到了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做好联合惩戒工作,今年9月人社部印发通知,明确要求各级人社部门要加快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管理工作,省级人社部门至少每季度集中公布一批“黑名单”信息。
 
  人社部也将进一步加大“黑名单”制度化公布和推送机制的建设,抓好“黑名单”各项制度的落实,做到应列入的尽列入、该公示的全公示。
 
  保障农民工工资权益事关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的和谐稳定。现在距离2020年努力实现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的目标,只有两年两个月时间,任务非常艰巨。
 
  下一步,将着力加强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着力完善和落实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按照“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划确定的年度任务,推动“两金三制”措施尽快落实到每个企业,落实到每个在建工程项目。
 
  二是着力加强欠薪源头治理。针对导致工程建设领域欠薪的深层次问题,充分发挥协调机制作用,协调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加大源头治理力度。
 
  三是着力加强日常监察执法和专项检查,进一步畅通劳动者举报投诉渠道。在所有建设工地落实维权信息告示牌制度,全面实行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省级联动处理机制。加强对违法失信企业的日常巡视检查,切实提高日常监察执法效率和精准度,健全跨地区执法协作机制,加强地区间的横向协作,方便农民工依法维权。从今年11月1日到2019年春节前,继续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专项检查。
 
  四是着力加大对欠薪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依法查处欠薪行为。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加大重大欠薪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和违法失信的联合惩戒力度,提高企业违法成本。
 
  为进一步强化省级政府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责任,今年9月,人社部印发了《2018年度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细则》,部署对各省级政府2018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考核。
 
  今年的考核细则共有考核指标65项,分为加强组织领导、工程建设领域欠薪源头治理、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工资支付诚信体系、依法处置欠薪案件、加强执法能力建设等六个方面。
 
  与去年相比,今年考核细则重点加强了对落实主管部门特别是工程建设行业主管部门责任,推进落实工资支付保障制度以及强化对欠薪失信企业信用惩戒的考核力度,加大相关项目的分值权重。
 
  目的是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各项工作部署落实落地。
 
  人社部将在年底前下发考核方案,春节后适时启动2018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