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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检察发力——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垃圾

文章来源:大手笔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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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4-12 17:11:28
近日,梧州市龙圩区检察院在组织干警下乡开展疫情防控、脱贫攻坚等工作中,发现龙圩区周边及四个镇普遍存在露天焚烧秸秆或路边焚烧垃圾等现象,有的焚烧地点在207国道两侧或乡村主干道甚至是农村房屋周边。焚烧秸秆、垃圾后产生大量气体和烟雾,没有任何阻挡物,直接飘散天空,污染大气环境,既降低公共道路能见度,也干扰交通运输,对周边群众的生产生活和健康造成危害。焚烧秸秆还极易引燃周围易燃物,尤其在房屋、电线杆、路边甚至山林周边焚烧秸秆,一旦引发火灾,后果不堪设想,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检察干警现场制止秸秆焚烧21起,现场教育24人。
 
经过详细调查核实取证,龙圩检察院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露天焚烧区域的通告》中关于禁止在人民政府划定的禁燃区域露天焚烧秸秆、树枝叶、枯草及垃圾等有关规定,对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要求迅速采取有力措施整改。
 
《检察建议书》发出后,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全部采纳建议,积极按照检察建议要求落实整改。重点加强对城区周边、公路两旁等巡查和监管,采取正确引导群众综合利用碾碎秸秆、错峰在指定范围焚烧等措施,同时加大露天禁止焚烧秸秆、垃圾等宣传力度,确保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现象得到有效改观。
 
http://www.dashoubi.org/news/zxzx/2020-04-12/1249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