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青海省委十四届七次全会精神、青海省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省工作推进会精神、黄南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工作推进会精神以及黄南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推进会暨迎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复检复验工作安排部署会精神,通报关于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同仁市“迎国检”准备工作督导情况和近三年全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工作成果,部分单位和个人作交流发言,并就进一步做好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全市上下始终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各项工作的主线,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为主要抓手,不断巩固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民族团结进步的政治基础更加坚实、思想更加牢固、物质基础更加雄厚、社会基础更加稳定。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民族团结重要思想,牢牢把握民族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坚定不移贯彻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各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权益,引导各族群众在工作生活中相互尊重、相互工作、相互帮助,让民族团结的种子深深扎根在各族群众心间。
会议强调,民族团结进步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经济发展大局,是一项战略性、基础性、长远性工作。要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力做好与各民族群众息息相关的就业、教育、医疗、社保、住房、卫生、治安、出行等工作,坚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要全面贯彻落实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加强民族法治宣传教育,结合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做好偏远牧区与城市少数民族服务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妥善处理各类矛盾纠纷,推动形成互嵌交融的社会结构和社会环境。要加强和改进寺庙管理,推动智慧消防、寺庙财税监管、驻寺干部管理提质增效,进一步关心关爱贫困僧尼,广泛引导宗教界人士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事业,最大限度凝聚人心、汇聚力量。
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民族工作,把民族团结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始终高举民族团结旗帜,推动民族文化传承保护和创新交融。要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持续排查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加强少数民族干部、民族地区干部、民族工作干部队伍建设,构建职责明确、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基层组织管理体系。要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十二进”工作,持续深化民族地区各级各类教育,突出抓好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抓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构筑民族团结、国家统一、社会稳定的人心防线。要全力做好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复检复验各项工作,坚决抵制“牌子到手、创建到头”的错误思想,认清岗位职责,主动担当作为,在真抓实干、解决问题中开创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新局面。
全市在家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各乡镇,市委各部门,市直各机关单位,相关下属站(所)主要负责同志,先进集体及个人,“两代表一委员”,公安、消防及群众代表等共350余人参会。